随着凤庆县文庙片区商业区建成投入使用,相关的管理规定急需出台实施。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0月10日,由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凤庆县文庙文化广场区业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组织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为文庙片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36名听证代表和受邀人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按照听证会的议程,大家就《凤庆县文庙文化广场区业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听证会陈述人现场进行了解答。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法律工作者的指导下,记录员根据听证代表发言情况现场制作修改后的管理规定文书,交由听证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据了解,《凤庆县文庙文化广场区业态管理规定》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2日在媒体上发布了召开听证会公告后,采取公开报名和推荐的方式征集参会听证代表,共产生代表36人,其中,广场区商户及社会公众代表12人,凤山镇文明社区、凤山社区干部代表2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法律工作者1名,政府部门、企业人员19人,分别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产生代表19人。
下一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汇总分析和吸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撰写听证会纪要上报凤庆县人民政府,最终出台正式的管理规定,助推凤庆文庙片区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闵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