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庆县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特殊困难群体衣食有保障,生病能治疗,临时困难得救助,残疾人困难、护理有补助。
在城乡低保工作中,该县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支持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所有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行动计划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通过社会保障进行兜底。2016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3977户8294人。二是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21251户40301人。三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根据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提高保障对象的补助水平。目前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月每人4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2700元。
该县落实城乡特困人员2228人,月生活补助标准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通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难问题。该县扎实开展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证核查及补贴发放工作。通过乡镇申报、残联审核、民政审批的程序,批准3199人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6052人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责任编辑:李爱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