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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9方面!48项!云南出实招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10 10:45:28 作者: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文字大小:特小 特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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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云南省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
 
6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政策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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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

省委、省政府

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

细化提出9个方面48项贯彻落实措施

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

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内容

 
 
 

1

 

财政政策,提出8项措施

主要包括: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政策。

 

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00亿元以上。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级部门公用经费再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2

 

金融政策,提出4项措施

主要包括:

 

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特殊困难的个人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

 

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

 

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给各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3

 

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8项措施

主要包括:

 

全力推进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大抓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集中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铁路“建网提速”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民航“强基拓线”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全年开工重点水网工程200件以上。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2万个。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新开工改造1500个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4

 

促进消费复苏政策,提出3项措施

主要包括:

 

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力度实施“一城一策”,支持新市民购房。加大“烂尾楼”盘活整治力度。

 

 

5

 

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提出5项措施

主要包括:

 

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9亿元种粮补贴,尽快将第二批农资补贴发放到位,支持农业生产。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加强煤炭供应和储备能力建设,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6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提出8项措施

主要包括:

 

新增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省财政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给予贴息。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2022年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1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完善“白名单”制度,推动企业复工达产。

 

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予以保障。

 

 

7

 

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

提出4项措施

主要包括:

 

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快兑现2021年度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8

 

保就业政策,提出6项措施

主要包括:

 

拓宽失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

 

 

9

 

保基本民生政策,提出2项措施

主要包括:

 

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贯彻落实意见》执行原则

 

 

坚持顶格执行、能快则快

 

《贯彻落实意见》对国家6个方面33项政策进一步细化,既抓好国家政策落地执行,又结合云南实际适当加力。优惠政策有弹性空间的,坚持顶格执行;政策落实有时限要求的,坚持能快则快,推动政策尽快发挥应有效用。

 

增强政策针对性,“精准滴灌”至市场主体

 

《贯彻落实意见》以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出发点,针对当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各项举措直达企业、直达个体、直达市县基层,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产生更好效果。

 

增强政策协同性,打出政策组合拳

 

省委、省政府坚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年初即制定出台稳增长的32条政策措施,并先后出台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意见》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目标和总体思路进行细化实化,与前期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拳,协同发力稳住经济大盘。

 

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省委、省政府决定派出督查组,分赴16州(市)督导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指导督导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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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问答

记者问: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支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沈琪: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实,省财政厅及时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对政策快速落地再部署、再强调。重点介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保障,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第一批、第二批补助资金318亿元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第三批补助资金69亿元已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待批准后全部下达至市县基层,省级财政统筹安排50亿元左右,加大对各地落实留抵退税政策所需资金和重点民生保障。将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等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全流程跟踪监控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积极争取财政部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支持,建立退税补助资金“单独调拨、逐月预拨、动态调整、滚动清算”机制,省对各地专项调度资金共计13次,累计调度320.2亿元。今年以来,支持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接近3.5万户。

 

二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今年发行提前下达55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实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交通等211个重点项目。按照中央部署,6月底前将完成全年剩余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32亿元发行任务,力争8月底前使用完毕。积极探索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指导各地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质量。同时,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月预警,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

 

三是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实施产业强省建设若干财税政策、财税金融协同支持经济发展和产业强省若干措施,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105亿元,支持工业和制造业、商贸服务业、民航业、农业、文旅行业等领域企业纾困发展。省级财政出资10亿元支持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从2022年6月1日起,省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的,省级财政按降费的50%给予补贴。采取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交易成本、及时支付采购合同款项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配合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实施细则。

 

四是积极扩大投资和消费。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基建等相关资金超470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铁路“建网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扩大投资。统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23亿元,筹措安排资金6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兴水润滇”战略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水库安全运行和抗旱保供水等,加快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发放约2亿元文旅消费券,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筹措安排2.4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确保粮食能源安全。筹措下达112亿元,贯彻“藏粮于技”战略,支持48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地力保护提升,支持打好种业翻身仗等。筹措安排12.2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给予补贴,截至6月4日,资金全部兑付到位,补贴面积5365万亩,惠及实际种粮农民708万户。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加强煤炭供给和储备能力建设,有效保障能源安全。

 

六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全年预计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超40亿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4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24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筹措下达125.8亿元,对困难群众及时实施救助。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筹措下达疫情防控资金不低于15亿元,支持边境地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排资金8.4亿元,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和救助。推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七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加强财会监督,规范收支行为。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按10%的比例统一压减的基础上,再按5%的比例压缩;各州(市)、县(市、区)也按5%的比例压缩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压缩的经费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定期通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结果挂钩。做好存量资金盘活使用,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充分考虑基层疫情防控等支出需要,更大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记者问:省市场监管局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大盘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下一步贯彻落实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什么打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锦林:

 

去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市场主体发展驶入“快车道”。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2.7%。今年以来,市场主体发展势头不减,截至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净增24.14万户,总量达435.11万户,同比增长14.11%。主要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落实农业、中小企业等“8+2”配套培育计划,推进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行动,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和工作调度,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平均压缩至1.2个工作时。三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牵头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截至5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总量达337.75万户,占市场主体的77.6%。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是突出培育重点,坚持以市场主体中企业为重点、以企业中“四上”企业为重点、以“四上”企业中工业企业为重点,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二是强化政策落地,按照“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推进惠企纾困政策应兑快兑、直达基层、扶进民心。三是加大帮扶力度,研究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工作方案,聚焦难点痛点问题,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方面扶持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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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责任编辑:闵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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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排行

向解放军同志学习!
这个地方合法吗,是不是让业主放心。
此人真牛,听说是白手起家很厉害,争郭大寨人的面子。年轻时还是个大帅哥!我认识
顶。。。。。。。。
希望两会多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