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本网评论 百家讲坛 党建之窗 网络论文 期刊杂志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理论频道 > 网络论文 > 正文

集体决策不是“免罪金牌”

——试析集体决策乱象的成因及建议

网络论文 时间:2017-12-20 09:04:32 作者:杨 擂 来源:凤庆网 评论:0 点击: 文字大小:特小 特大 打印
  “当时评定低保对象的会议我也参加了,我也举手同意了,要处分的话连我一起处分吧!”“对,当时我们大家都同意了的,这是我们广大群众的意见,我们不同意给予支书处分!” ……会场内参会的党员们群情激愤、争先恐后的表达着自己的主张。
 
  这是发生在某村因违规评定低保拟给予该村支部书记纪律处分支部征求意见会上的一幕。虽然经宣讲相关党纪法规和法律,最终形成了拟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处分的决议,但这件事让我不禁深思:难道只要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我们就可以不管不顾的为所欲为了吗?难道集体决策形成的决议可以凌驾于党纪法规和法律之上,成为“免罪金牌”?
 
  集体决策制度,是我党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运用形态的一种表现,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的规定,民主集中制所形成的决议要在正确的集中,也就是不违反现行政策、党纪法规和法律的前提下才能生效。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集体决策逐步演变成了“免罪金牌”呢?笔者认为,核心关键在于集体决策制度中的监督、制衡机制“难”落实。
 
  从制度层面分析,党内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民主集中制有“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集体决策制度中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等制度;从监督层面来分析,村级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监督主体。在如此已经相对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之下违规违纪的“决议”是如何产生的呢?
 
  一是“利益纠葛”。村“三委”成员基本都是户籍在本村的本土干部,虽然相互之间并非近亲属,但是由于几代人长期共同居住同一地,共同生产生活,加之相互通婚,多少会有一些近、远亲关系(此类情况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尤为突出),从而在不觉间交织出一张利益的大网,网的那头关系到全村或全组每一户人家的切身利益。村、组干部在工作中要么是“身不由己”、要么是“想法本就如此”,搞一些再分配、再平衡。比如在讨论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先与村“三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通气、“切蛋糕”,以雨露均沾或分批次享受的方式划分好利益后再由上至下的做相关同志的思想工作,在集体表决之时自然全票通过,即使有少部分不同的意见,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之下也务须执行,久而久之便习惯成自然,成为“其中一员”。
 
  二是“权力过于集中”。在各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的导引下,作为村领导集体的“一把手”身上有着比其他班子成员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有了更为集中的权利。比如上级组织在听取行政村汇报工作或作出人事调整、项目、资金规划使用等重要决策前,往往更注重村领导集体“一把手”的意见。如若“一把手”工作作风强硬,特别是相对工作经历丰富、曾经做出过一些成绩的“一把手”,在一种“我的经验比你们丰富,而且上级组织更注重我的意见”的错误思想影响下不知不觉间变得“唯我独尊”,听不进反对性的意见,在集体决策中要么和班子中的几个人通个气,开会走走形式,记个会议记录就当是集体决策;要么集体决策过程中根本不搞表决,不顾反对意见形成以自己意见为主的决议,还美其名曰“民主集中制就是先民主后集中,由我这个班长来进行集中”,变相的搞“一言堂”;还有在集体决策会议前期暗示自己的意见、立场,让整个决策过程跟随自己的“步骤”走,等等不一而论。
 
  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主体作用还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重点加强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开展监督工作。在实际运用中却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相应专业知识不会监督,更多的是因随着村级工作任务逐年加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当做各类中心工作的“业务员”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消防员”,并大肆宣扬“让其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致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监督主体作用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四是“有的党员信念缺失,尸位素餐”。部分党员逐步丧失了理想信念,精神上“缺钙”,得了“软骨病”,在会前不调查研究,到其表态时要么崇权尚权、要么见风使舵、要么人云亦云,可说是毫无主见,好人主义至上,将其自身所在岗位当成一种谋生的手段或是增加收入来源的渠道,辜负了广大群众对他的信任,助长了集体决策中不良风气的滋生。可就是这类同志还被有的领导称之为“好同志”、“班子中的粘合剂”,长此以往,整个领导集体风气不断变坏,为“窝案”的发生洒下了滋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李爱贤

相关热词搜索:金牌 集体

评论排行

向解放军同志学习!
这个地方合法吗,是不是让业主放心。
此人真牛,听说是白手起家很厉害,争郭大寨人的面子。年轻时还是个大帅哥!我认识
顶。。。。。。。。
希望两会多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