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凤庆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政府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这是自2013年以来,该院连续5年保持此项荣誉。
2017年,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强化领导和骨干的带头作用,共签订责任书54份。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细则、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防止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
同时,通过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先进典型、反面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干警理想信念、纪律规矩、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检教育,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检有态度,展现法律监督机关和法律监督者的新气象、新风采。
责任编辑:闵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