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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扫黑除恶重在“破网打伞”

百家讲坛 时间:2019-07-05 16:00:26 作者: 来源:云南网 评论:0 点击: 文字大小:特小 特大 打印
【彩云网评】扫黑除恶重在“破网打伞”
云南网转载检察日报相关新闻报道截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慎毅
 
  7月2日,经文山州检察院提起公诉,陈加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而这一涉黑集团挖山建5条走私通道的背后,竟有“保护伞”多达20人。(7月3日 云南网)
 
  这个涉黑集团可谓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犯罪嫌疑人达66人,共涉10项罪名。涉案金额过亿,聚众冲击乡政府,持砍刀钢管恐吓殴打村民。这样的匪徒行径,何以能公然嚣张?这不能不说,本该用来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法制之伞,在一些人那里,变成了保护涉黑分子的权力之伞。
 
  周鹏飞曾是马关县仁和镇边防派出所所长,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查防时给予走私人员方便,包庇纵容陈加伟集团的走私犯罪,甚至帮助他们在自己辖区内开展走私活动。马关县小坝子边防派出所原所长王坤,多次放行走私入境的越南生猪。边境的大门失守,走私必然畅行无阻。而从根本上说,更是监管的失守。
 
  如果派出所的上一级部门能够对基层警察加强监管,或许问题就不会这么严重。即使州县一级的部门也存在保护伞,还可以由更高一级部门监管以及同级纪委监委通过专项排查,“摸瓜捋藤”来挖出“保护伞”。这就涉及到保护伞“阵型”怎么破,群众举报线索如何迅速转化为有关部门行动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6年,《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出台,对举报走私给予奖励。2018年,云南公安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人民币。但是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以及对群众的宣传,从出台的各项规定来看,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做得还不够。在生命受到威胁和举报奖金之间,老百姓显然没有多大的举报积极性。而缺乏了群众的监督力度,保护伞必然就心安理得。
 
  可以说,打私工作中最难处理的是“保护伞”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至少需要从两个方面突破。
 
  一是广开群众言路,畅通举报渠道,部门信息共享。现在往往是,部门鼓励举报,往往只设部门举报电话,这一方面难让举报人放心,另一方面缺乏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比如说,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局杨刚、杨从品,陇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宏涉都充当了黑恶势力和走私护私的“保护伞”,老百姓的举报,会不会落入他们的手中?所以,在鼓励举报上,要信息共享,部门制衡。政府可以设计一个举报格式,比如把政法部门、纪检部门、市民投诉中心、人大、“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等串联起来,只要举报的邮件上都列入这些渠道,谁要在举报材料上玩猫腻,就得掂量掂量会不会被其它渠道发现问题。
 
  二是实行基层警员轮岗制。比如各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每年一次到其它县轮岗,必然削弱走私分子和保护伞之间的链接力度,削弱小保护伞与大保护伞之间的链接力度,通过轮岗,不等他们建立起联盟,有些人就不在这个圈子了。
 
  今年以来,云南持续加速“破网打伞”,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谓雷厉风行,卓有成效,但同时还要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让保护伞没有支撑的空间。


责任编辑:闵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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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排行

向解放军同志学习!
这个地方合法吗,是不是让业主放心。
此人真牛,听说是白手起家很厉害,争郭大寨人的面子。年轻时还是个大帅哥!我认识
顶。。。。。。。。
希望两会多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