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民政厅下发了《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命名第四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云司通〔2020〕83号),凤庆县新华乡新华村、郭大寨乡团山村、小湾镇箐中村3个村被命名为第四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凤庆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及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凤庆实际,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列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建立一支队伍、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村规民约、建立一组微信群”五个一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全县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提高了乡(镇)、村(居)委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个村被命名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责任编辑:闵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