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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设立“四德榜”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精神文明 时间:2015-03-18 08:47:00 作者:史艳菊 来源:凤庆网 评论:0 点击: 文字大小:特小 特大 打印
  在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一块写有“善行义举四德榜”的宣传牌总会引来前来办事的人的驻足观看。这是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初设立的“善行义举四德榜”,旨在提高全体干警善行义举的实干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此块宣传牌由个人品德优秀典型、家庭美德优秀典型、职业道德优秀典型、社会公德优秀典型四个板块组成,这些典型通过评选产生,他们有的立足本职岗位辛勤耕耘,重诺守信,默默无闻;有的孝老爱亲,重情尽责,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作出贡献;有的爱护环境,关爱他人,为社会捐献爱心,奉献社会;还有的敢于正视困难,接受挑战,用坚强乐观的信念和精神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他们都是普通的干警,但却用平凡人的善行义举,燃起了闪耀的道德之光。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尚红武介绍道:“我院设立的善行义举四德榜,主要是向干警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让干警在身边找到学习的榜样,人人争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楷模,营造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闵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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